4.1 一般要求
4.1.1 组成
闯红灯自动记录系统由机动车闯红灯检测单元、图像采集单元、数据处理存储和应用软件单元组成。
4.1.2 外观
各部件外表面应光洁、平整,不应有凹痕、划伤、裂缝、变形等缺陷。
金属机壳表面应有防锈、防腐蚀涂镀层,涂镀层不应有起泡、龟裂、脱落和磨损现象。
金属零部件表面不应有锈蚀。
4.1.3 铭牌及标识
铭牌及标识应固定在闯红灯自动记录系统主机或主要部件的醒目位置,且能永久保存。铭牌应至少标出制造商名称、商标以及唯一性编号。标识应标注闯红灯自动记录系统的使用条件,包括:检测和记录的最多车道数、检测方向停止线与信号灯最大水平距离等。
4.2 电气部件
4.2.1 电源
额定电压:AC 220V,50Hz。
4.2.2 电气保护装置
应安装过载、漏电和短路保护装置。
应安装防雷装置。
应使用快速熔断器来保护内部电路。
4.2.3 接地端子
应设有专门的保护接地端子,接地端子与大地有效连接。
系统机箱、电路单元、电路单元固定支架、固定螺栓、承载AC 220V电压部件的外壳等金属零部件均应与保护接地端子连接并应保证各部件的接地连续性。
防雷装置的接地线不能直接与保护接地端子连接,安装时单独接入大地,接地母线采用铜质线,不与强电的零线相接。
4.2.4 导线
导线应具备有效保护,保证导线不会接触到易引起导线绝缘部分损伤的部件。当导线需穿越金属孔时,金属穿线孔应进行倒角,不得有锋利的边缘,导线应装有护线套。
所有接线要布置整齐,使用线夹、电缆套、电缆卷或管道固定好,线束内的线路要编扎好,走线安排要做到任何接线总成的拆除不会影响到与该总成无关的线缆。
4.3 功能
4.3.1 闯红灯行为记录
机动车在其对应的绿灯或黄灯相位时越过停车线,闯红灯自动记录系统不应记录。
闯红灯自动记录系统应记录机动车闯红灯过程中两至三个位置的信息以反映机动车闯红灯违法过程。
第一个位置的信息应能清晰辨别闯红灯时间、车辆类型、红灯信号、机动车车身未越过停止线的情况;
第二和第三个位置的信息应能清晰辨别闯红灯时间、车辆类型、红灯信号和整个机动车车身已经越过停止线并且在相应红灯相位继续行驶的情况;
并且至少有一个位置的信息能够清晰辨别号牌号码。
各个位置间应保持适宜的距离以反映机动车闯红灯违法过程,不得出现因间距太大影响对违法机动车进行认定的情形。
1.1.1 图片记录要求
图片格式应采用JPEG格式,JPEG图片编码应符合ISO/IEC 15444:2000的要求。
图片应具有防篡改功能。
记录的原始图片数量不应超过四张,且每张图片应包含时间信息,至少应精确到0.1s。
记录的最终图片应合成为一个图片文件,且至少应包含:时间、地点、方向和车道等信息。合成的图片清晰度应能满足人工对车辆号牌号码认定的要求,且不应出现因红灯信号泛白、光晕等颜色失真而影响人工对红灯信号的判断。图片合成时,不得出现原始图片遗漏、错位等情形。
1.1.2 信息记录要求
闯红灯自动记录系统应实时记录具有闯红灯行为的机动车信息并存入数据库表中,数据库表结构应符合GA 329.3、GA 648的要求。
1.1.3 闯红灯捕获率
在标注的适用条件下,闯红灯捕获率应不小于90%。
1.1.4 记录有效率
在标注的适用条件下,闯红灯记录有效率应不小于80%。
1.1.5 计时误差
闯红灯自动记录系统24h计时误差应不超过3s。
1.1.6 数据传输
1.1.6.1 数据传输要求
闯红灯自动记录系统应具备联网数据传输或现场数据下载功能。
1.1.6.2 联网数据传输
通过网络将机动车闯红灯信息自动传输到指定数据中心,且信息传输应具有防丢失、防篡改等功能。
1.1.6.3 现场数据下载
现场将机动车闯红灯信息人工或自动下载到存储介质中后带回数据中心,下载过程不得删改原始信息,且应记录下载日志信息,包括下载人、下载时间等信息。
1.1.7 其它功能
1.1.7.1 号牌识别功能
若具有号牌识别功能的闯红灯自动记录系统,号牌识别功能应符合GA/T497的要求。
1.1.7.2 录像功能
若具有录像功能的闯红灯自动记录系统,清晰度应能满足人工对车辆颜色、类型的认定。
1.2 电气安全性能
1.2.1 电源适应性要求
在AC 220V±44V、50Hz±2Hz的电源条件下,受试闯红灯自动记录系统应能正常工作。
1.2.2 绝缘要求
受试闯红灯自动记录系统的绝缘电阻应不小于10MΩ,经恒湿试验后,绝缘电阻应不小于5MΩ。
1.2.3 耐压要求
受试闯红灯自动记录系统在1500V、50Hz的耐压试验中不应出现击穿现象,试验后应无电气故障,功能应正常。
1.2.4 接触电阻
受试闯红灯自动记录系统的接触电阻不应超过0.5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