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眼安装权限

[来源]  [作者]本站编辑  [发表时间]2008/7/30 13:31:00   

    “随着社会的进步,人们对安全的认知度越来越重视,一些商场、超市、办公大楼,甚至于个人的家庭为了安全都装上了监控设备,以保证安全。”沈阳汇华律师事务所的方飞律师在接受记者专访时,感慨地说。作为一名从事律师职业10年之久的法律工作者,方飞对于目前存在争议的“电子眼”,有着自己深切的体会,“公共场合安装安全监控系统目的是为了保护市民的安全,但它也是一把双刃剑,在保护安全的同时有可能会侵犯到公民的个人隐私。这就要求管理者有义务对其监控的范围及所形成资料的使用范围进行严格限制,也就是要求其不得滥用其社会管理权;公民的隐私权依法应予以保护,但公民也大可不必任意扩大其隐私权的法律保护范围,不能滥用隐私权,妨碍政府正当的社会管理行为。”

  监控摄像的立法亟待跟进

  随着科技的发展,越来越多的高科技产品被用于安全防范。一些家庭为了自身安全,也开始安装摄像头。国家对于摄像头的安装有哪些规定呢?

  方律师告诉记者:“据我了解,目前我国对摄像头的安装还没有统一明确的法律规定。安装摄像头基本处于缺乏管理的状态,给人的感觉是谁都可以装,甚至是想装在哪儿就装哪儿。某些情况下它在加强人们安全防范的同时,也侵犯了公民的隐私权,给人们带来了烦恼。而从现行法律来看,我国法律对窃听、窃照之类间谍器材的生产和销售有着严格的规定,对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造成严重后果的也有明确的规定。”

  《国家安全法》第21条规定:‘任何个人和组织都不得非法持有、使用窃听、窃照等专用间谍器材。’《刑法》第283条、284条则明确将非法生产、销售窃听、窃照等专用间谍器材和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规定为犯罪。但现行法律却没有明确将摄像头规定为属于窃听、窃照之类间谍器材,也没有规定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将如何处理,因而法律上形成了安装、使用摄像头问题的空白。不过,由于安装摄像头问题所引起纠纷的日益增多,此问题已引起国家政府部门的高度重视,去年年初,我国出台了《个人信息保护法》草案,其中对于安装摄像头有相关规定。等《个人信息保护法》正式实施后,这些问题应该可以得到明确解决。

  安装摄像头———挑战个人隐私权

  有些人把摄像头对着家门外、窗外、停车位甚至是邻居门口,会不会侵犯他人的隐私权?

  方律师向记者表示,这个问题是有一些争议的。在判断架设摄像头的行为是否构成对他人隐私权的侵犯时,应当判定摄像头所拍摄的内容是否属于他人的隐私,安装和使用摄像头是否构成对他人隐私的非法探取、公开和传播。对此应当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如果摄像头对着公共场所,由于任何人在公共场所的活动都是公开的,没有隐私可言,一般不会构成对隐私权的侵犯。如果将摄像头对着他人的私人生活空间,如对着他人的窗户、门口,就可能构成对隐私权的侵害。为了安全,有些人安装了摄像头,这的确提高了他们的安全防范系数。把摄像头对着家门外、窗外、停车位甚至是邻居门口,却极有可能会侵犯他人的隐私、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我认为,为更好地保护公民的隐私权,国家有关部门应该对安装、使用摄像头之类的监控设备进行立法,做出明确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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