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公共安全视频系统建设管理的通告

[来源]  [作者]本站编辑  [发表时间]2008/7/30 11:39:00   

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公共安全视频系统建设管理的通告


武政〔2007〕78号

二00七年十一月十六日


各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加强本市公共安全视频系统建设与管理,提高我市城市管理和处置公共安全突发事件的能力,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经研究,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本通告所称公共安全视频系统,是指在涉及公共安全的场所或者区域,采用技术设备进行视频信息采集、传输、显示和存储的综合系统。

  二、市公安局负责组织实施本通告,具体工作由所属社会公共安全产品行业管理机构承担。

  信息产业、规划、建设、国土房产、质量技术监督、交通、工商、城市管理、安全生产监督、旅游、水务、园林等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做好公共安全视频系统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三、涉及公共安全的下列场所或者区域应当建设公共安全视频系统:

  (一)党政机关办公场所;
  (二)城市主干道、高速公路的主要路口、城市各出入口;
  (三)桥梁、下穿隧道、城镇中的江河汇合处;
  (四)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物品和易制毒化学品的生产、储存或者经营场所;
  (五)机场、火车站、港口、停车场、客货运站(场)和枢纽公交站的重要部位;
  (六)轨道交通站点进出口、站台通道、运营列车和公共汽车、电车、客运船舶等大型公共交通运输工具的重要部位;
  (七)博物馆、纪念馆、档案馆、图书馆、展览馆、文物保护单位和国家重点科研机构的重要部位;
  (八)金库和制造、集中存放货币、有价证券、票据的场所,以及票据、货币押运车辆、金融机构的营业场所和金融信息的运行与储存场所;
  (九)广播电台、电视台、报社、电信、邮政、公众信息网络和供水、供电、供气、污水处理等场所和重要部位;
  (十)会展中心、公园、医院、学校、大型商场、超市、农贸市场等场所和重要部位;
  (十一)酒店(宾馆)、餐饮、体育娱乐场所和商业写字楼的出入口、电梯以及其他主要通道等;
  (十二)其他需要建设公共安全视频系统的场所或者区域。

  四、设置公共安全视频系统,不得侵犯公民个人隐私;对涉及公民个人隐私的图像信息,应当采取保密措施。

  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公共安全视频系统的建设,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五、各级政府财政投资建设的公共安全视频系统,应当接入市城市图像监控报警应急处理平台。

  政府投资建设以外的其他公共安全视频系统,应当预留连接市城市图像监控报警应急处理平台的接口,公安机关根据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消防监督管理、社会治安秩序管理以及处置公共安全突发事件的需要,可以要求将其接入市城市图像监控报警应急处理平台,但应当事先书面通知其所有者或者管理单位。

  发生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等公共安全事件时,政府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可以依职权调取、复制或者查看公共安全视频系统图像信息。

  六、公共安全视频系统的建设项目应当符合《湖北省公共安全技术防范管理规定》的规定和相关国家标准的要求。

  七、接入市城市图像监控报警应急处理平台的公共安全视频系统的管理、使用和维护单位,应当确保公共视频系统的稳定运行,因维修或者其他突发原因需要中断运行的,应当及时报告公安机关。

  八、公共安全视频系统的管理、使用、维护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删改、破坏视频信息原始数据;不得擅自改变视频系统的设施、设备的位置和用途。公共安全视频系统的图像存储时间不得少于15天。凡违反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九、本通告自2007年12月1日起施行。

 


    上一篇: 大同市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管理办法 2008/7/30 11:16:00
    下一篇: 十堰市城市报警与监控系统建设使用及管理暂行规定 2008/7/30 11:41:00

 
    特别关注 更多>>

出租车惊现摄像头...
    近年来,多起的士司机受伤...

东莞全市范围安装...
    东莞市要在全市安装10万个...

女生公寓安装监控...
    昨天,本报报道了人大女生...

上海地铁情侣偷拍...
    依依惜别的一对情侣,在上...

    国内法规 更多>>
·论隐私权的立法保护
·昆明市公共安全技术防范管理...
·十堰市城市报警与监控系统建...
·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公共...
·大同市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
·杭州市公共安全技术防范管理...
·辽宁省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
·安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
·北京市公共安全图像信息系统...
·广州市公共安全视频系统建设...
·重庆社会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

关于我们  |  服务细则  |  广告服务  |  诚聘英才  |  站点地图  |  联系我们  |  友情链接

支持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科技信息化局 主办单位:中国安全防范产品行业协会
电话:010-68730588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87号国际财经中心C座1401
承办单位:中国安防行业网 电话:010-63326302
版权所有:北京寰岛世纪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京ICP备050577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