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该说德国在保护公民个人信息的立法方面是走在世界前列的,早在 1970年德国黑森州就颁布了德国首部地方性《数据保护法》( hesse data protection act of 1970),从而在全球开辟了一个新的立法领域。《联邦数据保护法》( federal data protection act)和《州数据保护法》( linder data protection act)在 1977年和 1981年先后出台。 1983年,德国立法机构全面修订了《数据保护法》。德国下议院干1997年通过了德国网络法——《联邦信息与电信服务架构性条件建构规制法》(federal informatlon and communcation services act),该法规第 2部分《电信服务数据保护法)( article 2 of the federal information and communication services act),对网络应用过程中可能产生的个人及隐私信息的侵害状况进行了世界上最严格的规定;任何人、任何公司都不能擅自对网民个人信息进行搜集和整理。为适应时代变化;德国又于2001年和2006年根据欧盟的新规定两度修订《联邦数据保护法》。虽然德国对公民个人信息保护的立法已相当完备,但社会各界对涉及数据保护的问题仍时有争议。2006年,德国人口最多的北威州颁布了名为《在线搜查法》的地方法,允许该州情报机关通过俗称“特洛伊木马”的远程控制软件及其他技术手段全面监控嫌疑人在互联网上的活动,获取嫌疑人电脑中的数据。此法一公布即引起争议,有人认为这类法律使国家侵犯个人隐私合法化,但德国联邦刑事警察局等安全机构认为,强调数据保护不是“保护罪犯”。
说到德国视频监控问题,最具戏剧性的恐怕要数近来德国总理默克尔的寓所遭到对面博物馆中一个防盗摄像探头的“窥视”了。知名的佩加蒙博物馆的保安系统摄像探头本来是保障馆内珍藏的古罗马文物、特洛伊文物的,但不知何故却“调转枪口”对准了总理默克尔在博物馆对面的公寓,而总理一家的情况党全部被收录于其中。另据德国交通部门介绍,一般50欧元以上较大额度的超速罚单,通知书会附上电子眼拍下的正面照片作为证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