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行业征信系统建设经验
    2013/11/19 9:42:00    关键字:金融,征信系统      浏览量:

  在我国,征信系统比较健全也是比较有代表性的当属金融行业。通过分析和了解银行征信系统建设情况,相信对安防行业会带来一些思考和启示。银行征信系统就是由一个专门的机构给每个人建立一个“信用档案”(即个人信用报告),再提供给各家银行、数据主体本人、金融监管机构、司法部门以及其他政府机构使用。这种银行间通过第三方机构共享信用信息的活动就是征信。有了征信机构的介入,你再向银行借钱时,客户经理就可在征得你同意后,查询你的信用报告,这样可以以最快的速度告诉你是否可以提供贷款,节省了时间。个人征信系统一方面是防范金融风险的工具,起到维护金融稳定的作用,另一方面也起到了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立的作用。
  目前具体来说,其信息分为三个组成部分。第一部分是个人基本信息,第二部分是信贷信息,第三部分是非银行信息。个人基本信息包括个人身份、配偶身份、居住信息、职业信息等;信贷信息包括银行信贷信用信息汇总、贷记卡准贷记卡信息汇总、贷款信息汇总、为他人贷款担保信息汇总等;非银行信息指的就是个人参保和缴费信息、住房公积金信息、养路费、电信用户缴费等。根据实际情况客户本人声明也将被纳入到系统信息中。这些信息确实潜在地影响到个人在银行的借贷行为。
  以金融行业为例,个人征信系统将逐步影响个人的经济生活。那么,给百姓生活到底带来哪些变化?用一句话来总结:帮助个人积累信誉财富、方便个人借款。
  目前,个人在申请银行贷款、信用卡等业务时,需要花费较长时间、要提供很多材料,以证明自身信用,很多情况下,还可能因无法证明自己的信用状况而得不到贷款。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建成后,相当于为个人建立了一个信用档案,每一次按时支付水、电、燃气和电话费,以及按时向银行还本付息,都会为个人积累成一笔信誉财富,可以用作银行借款的信誉抵押品,为以后获得银行贷款提供方便。
  可以预见,随着全国个人征信系统的不断铺开和成熟,今后向银行贷款时,银行会先查一下你的信用报告,如果你的信用很好,则有可能得到银行在贷款利率上的优惠。
  它的另一个作用是:个人信用记录是商业银行信贷决策的参考依据,一旦产生不良信用记录,对个人信用造成不良影响,将会增加个人再次获得银行贷款、办理信用卡或授信业务的难度。要知道,个人征信系统所收集的信息,要保存较长年限,且不能擅自更改。
  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主要职责是依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和人民银行的规章,负责全国统一的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和动产融资登记系统的建设、运行和管理;负责组织推进金融业统一征信平台建设。
  人民银行于1997年立项建设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系统。2004年2月,人民银行又启动了个人征信系统建设,同年4月成立银行信贷征信服务中心。2006年1月,全国集中统一的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建成并正式运行。同年7月底,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系统升级成为全国集中统一的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在此期间企业和个人征信系统一直作为人民银行的金融信息化项目管理,与人民银行征信管理局合署办公。
  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主要可以提供以下服务:
  一、个人信用报告
  个人信用报告是个人征信系统提供的最基础产品,它记录了客户与银行之间发生的信贷交易的历史信息,只要客户在银行办理过信用卡、贷款、为他人贷款担保等信贷业务,他在银行登记过的基本信息和账户信息就会通过商业银行的数据报送而进入个人征信系统,从而形成了客户的信用报告。
  个人信用报告中的信息主要有六个方面:公安部身份信息核查结果、个人基本信息、银行信贷交易信息、非银行信用信息、本人声明及异议标注和查询历史信息。
  公安部身份信息核查结果实时来自于公安部公民信息共享平台的信息。个人基本信息表示客户本人的一些基本信息,包括身份信息、婚姻信息、居住信息、职业信息等内容。银行信贷交易信息是客户在各商业银行或者其他授信机构办理的贷款或信用卡账户的明细和汇总信息。非银行信用信息是个人征信系统从其他部门采集的、可以反映客户收入、缴欠费或其他资产状况的信息。
  本人声明是客户本人对信用报告中某些无法核实的异议所做的说明。异议标注是征信中心异议处理人员针对信用报告中异议信息所做的标注或因技术原因无法及时对异议事项进行更正时所做的特别说明。查询历史展示何机构或何人在何时以何种理由查询过该人的信用报告。
  个人信用报告的使用目前仅限于商业银行、依法办理信贷的金融机构(主要是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财务公司、汽车金融公司、小额信贷公司等)和人民银行,消费者也可以在人民银行获取到自己的信用报告。根据使用对象的不同,个人征信系统提供不同版式的个人信用报告,包括银行版、个人查询版和征信中心内部版三种版式,分别服务于商业银行类金融机构、消费者和人民银行。
  不管是商业银行、消费者还是人民银行,查询者查询个人信用报告时都必须取得被查询人的书面授权,且留存被查询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个人征信系统已实现了在全国所有商业银行分支机构都能接入并查询任何个人在全国范围内的信用信息。
  消费者可以向征信中心、征信分中心以及当地的人民银行分支行征信管理部门等查询机构提出查询本人信用报告的书面申请。只需填写《个人信用报告本人查询申请表》,同时提供有效身份证件供查验,并留身份证件复印件备查。
  二、企业信用报告
  企业信用报告是企业征信系统提供对外服务的主要征信产品之一,它向查询者提供企业全面、准确的综合信用信息,为各类信用交易提供重要的决策参考,减少不必要的信用风险和损失。
  目前,企业信用报告查询对外服务方式包括在线查询和离线查询两类。信用报告内容主要分为三大类信息:基本信息、信贷信息、非银行信息。
  其中基本信息主要有概况信息、出资人信息、财务报表信息、关注信息、诉讼信息等;信贷信息包括未结清信贷信息、未结清不良负债等银行信用信息;非银行信息包括法院、公积金、电信、社保等信息。
  三、应收账款质押登记
  应收账款质押登记是指在应收账款之上设定质押时,由质押合同的当事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以下简称《物权法》)的规定,在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公示系统(以下简称登记系统)办理出质登记的活动。2007年10月1日实施的《物权法》第228条规定:“以应收账款出质的,质权自信贷征信机构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应收账款质押登记目的是使质押权利产生对抗第三人的效力,获得优先受偿顺位。
  登记是应收账款质权的公示方式。根据《物权法》第199条的规定,登记时间是确定担保物上竞存权利之间受偿顺序的依据,即一项担保财产之上存在多个担保物权时,按照登记的时间排列权利的清偿顺序。
  具体来讲,应收账款质押登记有以下特点:一是登记机构,即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不对登记内容进行实质性审查;登记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准确性由登记当事人负责;二是公示性登记,登记内容有限,包括质权人、出质人身份识别信息、质押财产描述等,目的是通过公示权利对抗第三人;三是登记系统是基于互联网的全国集中统一的数据库,凡是接通互联网的电脑均可成为登记公示系统的信息录入终端;四是登记过程简单,登记内容由当事人录入,只要登记要素齐备、提供信息的格式符合登记规则的要求,就可以完成登记;五是查询方便,社会公众可以通过互联网查询应收账款质押登记信息。
  登记系统的三大主要功能是登记、查询和登记文件验证。质押合同的质权人或质权人委托的其他人,只要在互联网注册为登记系统的用户,通过当地人民银行征信分中心的身份资料现场审核后,即可登录登记系统进行登记操作。登记必须填写的内容包括质权人和出质人的身份信息、质押财产的基本信息以及表达出质人和质权人对登记达成一致的登记协议。质押合同的当事人还可自行决定在登记公示系统登记更多的与质押相关的信息。查询的标准是出质人的法定注册名称或身份证件号码。对登记系统产生的登记文件和查询证明,登记系统在首页提供验证服务。进行登记文件和查询证明验证,无需注册为登记系统的用户。
  通过依托登记系统的应收账款质押登记,一方面为质权人公示其质权提供平台,使登记的质权获得法律效力;另一方面为第三人提供了查询应收账款之上质押信息的渠道,既有利于盘活资产、促进融资,又有利于防止过度融资,从而维护有关交易方的权益。
  统一、高效的担保物权登记公示系统是现代动产担保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公示系统的建立和运行,有助于推动应收账款质押融资业务的开展,改善企业的融资能力;有利于改善融资担保结构,增强银行的竞争能力,促进整个金融市场的繁荣!
  四、融资租赁登记
  融资租赁登记公示系统(以下简称登记系统)是响应融资租赁业界的要求,建立的全国集中统一的互联网电子化登记系统,服务于融资租赁登记与查询。
  登记系统是一个基于现代动产担保登记理念建设的权利公示平台,以便捷、高效的方式披露交易主体的权利状况,维护交易安全。具体来讲,融资租赁登记有以下特点:一是登记机构即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不对交易合同进行审查,登记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准确性由登记当事人负责;二是公示性登记,登记内容有限,登记过程简单,登记不要求提交融资租赁合同,仅要求登记出租人、承租人、租赁物等信息,目的是公示融资租赁交易关系,只要登记要素齐备、提供信息的格式符合登记机构的要求,就可以完成登记;三是登记系统是基于互联网的全国集中统一的数据库,凡是接通互联网的电脑均可成为登记系统的用户,在线完成登记与查询;四是查询方便,社会公众可以通过互联网查询融资租赁登记信息。
  登记系统的三大主要功能是登记、查询和登记文件验证。融资租赁合同的主体或其委托的他人,只要通过互联网注册为登记系统的用户,通过当地人民银行征信分中心的身份资料现场审核后,即可登录登记系统进行登记操作。查询的条件是承租人的法定注册名称或身份证件号码。登记系统提供登记文件和查询证明验证的功能,即任何人可以通过输入有关编号来验证特定编号对应的登记文件或者查询证明是否存在、是否和登记系统中的有关文件或是证明包含的内容一致。进行登记文件和查询证明验证,无需注册成为用户。
  根据国际经验,动产融资租赁登记与动产担保登记在同一平台是最好选择,因为二者均不创设权利,而是服务于权利的公示和受偿顺位的确立。融资租赁登记体现的是融资租赁交易关系,登记的目的在于公示,即提示利害关系人特定财产上可能存在的权利,并且确立在同一财产上的多个权利发生冲突时的受偿顺序。融资租赁登记时间可以帮助确立租赁关系的设立时间,在保护出租人和承租人权利的同时,也可为第三人查询租赁财产之上的权利状况提供便利,从而维护有关交易方的权益。
  融资租赁登记公示系统的建成和运行,标志着我国在支持融资租赁业发展的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又前进了一大步,将对保护交易安全,促进融资租赁业快速健康发展发挥积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