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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防行业开展职业培训及技能鉴定研究工作的报告(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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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本站编辑 [发表时间]2006/12/27 14:4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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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开展职业培训及技能鉴定工作的背景分析
1.行业发展现状分析
由于我国社会经济转型进程的加快,经济发展呈现出严重的不平衡,诱发和滋生犯罪的消极因素大量存在,犯罪分子的犯罪手段呈现出多样化、专业化和智能化趋势,加之国际恐怖势力的影响,我国社会安全形势日益严峻;党和国家明确提出了建立“和谐社会”社会发展目标,各级政府、企事业单位对安全防范的建设给予了高度重视,全社会的安全防范意识日益提高。
我国的社会安全防范建设和管理已由政府主导模式转向社会多元化模式。安全防范系统建设已由国家初期的要害部门扩展到当今的公共场所、大型建筑、金融、文博、交通、社区等各个领域。目前已建有100多万个各类风险等级的安防系统,每年预防和破获各类案件1万多起,挽回直接经济损失4亿多元,极大地保障了社会公共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
我国的安全防范行业经过二十多年的发展,形成了涵盖开发、生产、集成、报警运营、咨询等完整的产业链。目前安防企业已有一万多家,从业人员100多万,其中从事安防专业设计、安装、运营、评估、咨询等安防专业技术人员60多万人;为建立和谐社会,为平安城市的建设,为保护国家、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不受到侵害,为预防犯罪,为打击犯罪提供有利证据做出了突出的贡献。
建立一套完整的安全防范行业职业培训和技能鉴定体系,可以大幅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防范系统基本理论和工作技能;实行安全防范行业的职业资格制度,稳定安全防范行业的职业队伍,直接关系到安全防范系统在我国经济建设中有效地发挥其安全保障作用,也直接关系到我国的社会公共安全。
2.行业管理分析
我国的安全防范行业是以现代科学技术为基础的多学科、多技术相互交叉应用,并具有安全防范典型技术特征的新兴行业,经过二十多年的发展,行业产业规模快速提升。
为规范管理并促进行业的发展,公安部及各地公安机关相继建立了专门的管理部门和安防行业的标准、检测、产品认证等机构;中央和地方政府先后颁布实施了30多个相关法规和70多项国家或行业标准,形成了完整的行业管理体系和标准体系;形成了产品生产许可制度、产品的3c认证制度、安防工程企业的资质管理制度、工程设计方案的审查、工程竣工后的验收以及招、投标制度等比较完整的管理制度。
二、我国开展职业培训与技能鉴定的法律依据
职业技能鉴定的法规和政策,是国家对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和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重要保障。 1987年以来,我国在这方面先后颁布了一系列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颁规章,特别是近年来相继颁布的《劳动法》和《职业教育法》确立了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法律地位,各地和各部门也依据这些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了实施办法和配套规章,这就构成了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法规政策体系。
为了使大家更清晰了解这一政策法律体系,这里重点介绍几部主要的法律、法规。
1.《中国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中国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与1994年7月5日由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并于同日由江泽民主席第二十八号令《中国人民共和主席令》发布,1995年1月1日施行。该法共13章107条。其中第八章职业培训中第69条规定:“国家确定职业分类,对规定的职业制度职业技能标准,实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由经过政府批准的考核鉴定机构负责对劳动者实施职业技能考核鉴定”,从而确立了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法律地位。
2.《职业技能鉴定规定》
这是1993年7月9日原劳动部颁发的部颁规章(劳动发[1993]134号)。它是原劳动部在贯彻《工人考核条例》的基础上,为适应经济体制改革的需要而制定的,是《工人考核条例》在新形式下的发展。它对职业技能鉴定的组织管理、鉴定场所、考评人员、试题、考务、证书核发与管理等做了具体的规定,要求建立职业技能鉴定社会化管理体制,由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定的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客观评价和认证劳动者的职业技能水平,以服务于劳动力市场培育和发展。
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和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需要,通过几年实践该规定应进一步完善,更好的指导国家职业技能鉴定工作。
3.《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规则》
这是1996年11月原劳动部职业技能开发司和原劳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联合颁布的一个工作文件。规则在全面总结三年来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经验教训的基础上,根据《职业技能鉴定规定》,对鉴定所(站)、考评人员、试题、考务、证书等五大质量控制核心环节的工作程序做了明确规定;并对上述各工作环节中劳动行政部门、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和鉴定所(站)的工作职责做了比较详尽的描述,对规范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程序,建立和完善职业技能鉴定的质量保证体系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
总之,建立和完善国家职业技能鉴定的政策法规体系对我国职业技能鉴定制度发展有重要意义。今后它将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职业技能鉴定工作需要不断完善。
研究制定职业技能鉴定相应的法规,进一步完善有关规章、办法、逐步建立起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地方法规衔接配套的政策法规体系,使职业技能鉴工作和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进一步法制化、规范化。
三、对国内、外职业培训进行调研,为工作的开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1.国内相关部委开展职业培训与技能鉴定工作的调研
课题组成员分别走访了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国家人事部,就我国开展职业培训及技能鉴定的规则、流程等问题进行广泛的调研。对目前这二个国家主管部门与相关部门合作开展的信用管理师、物流师、建造师、电子商务师、技师等职业的职业培训、技能鉴定的流程、规则、实施步骤等进行了全面的分析和研究。
2.国外安防行业协会组织开展职业培训和认证的调研
课题组成员分别对美国、英国、澳大利亚等国家的安防行业协会组织开展行业职业培训和资格认证工作进行了广泛调研,基本了解了国外安防行业职业培训和资格认证流程(包括培训课程科目、课程设置、培训资格证书的颁发及资格认证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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