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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大型活动管理条例对风险评估工作的推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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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本站编辑 [发表时间]2006/12/27 9: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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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我国举办的大型活动特别是大型国际活动越来越多。2004年在我国举办的大型活动已达到近万场次,并已经形成一个初具规模的会展经济行业。国内一些大城市针对社会大型活动的组织,虽然制定了管理法规和风险处置预案(对策),但由于公共安全方面的风险评估技术与方法研究不够系统、科学,处置预案缺乏科学性和严密性,以致个别大型活动发生重大事故,付出了沉重代价。因此 ,迫切需要加强对社会治安风险评估技术与方法的研究(包含应急预案研究),并付诸实践,填补国家在该领域的空白,达到控制风险减少损失的目的。
北京市人民政府于2005年11月出台了《北京市大型社会活动安全管理条例》,北京市公安局同期出台了《北京市公安局实施〈北京市大型社会活动安全管理条例〉办法》,要求千人以上的社会集会活动(展会、人才招聘会、庙会、体育赛事、音乐演唱会、游园、庆典等)需提交安全风险评估报告作为行政许可的必要条件。
2005年11月以前,在北京举办的大型社会活动安全管理责任较为模糊,自2005年11月1日起施行《北京市大型社会活动安全管理条例》以来,明确了大型活动的安全工作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由主办者对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北京市公安机关对大型社会活动实施许可。根据《北京市大型社会活动安全管理条例》第七条的要求,大型活动主办者应当进行安全风险预测或者评估,制定安全工作方案和处置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北京地方法规的出台为我国社会大型活动安全风险评估的研究和实施提供了有力支持。
从实施的具体情况来看,大型活动主办者一般会委托专门的评估机构进行安全风险预测或者评估。法规的发布为大型社会活动的安全运营提供了保障。同时政府管理新举措的出台,给大型活动风险评估行业的发展创造了新的市场。
风险评估工作主要包括如下内容:
1.确定风险评估范围; 2.收集、整理风险评估所需资料; 3.划分风险评估单元; 4.确定风险评估方法; 5.进行风险评估; 6.整理、归纳风险评估结果; 7.编制风险评估报告。
风险评估工作实施流程如下:
自《条例》颁布以来,大型活动安全风险评估工作在北京治安总队的领导下,已逐步开展,十几家从事大型活动安全风险评估的单位已经成功进行了多场大型活动的安全风险评估工作,活动性质包括演唱会、机械展览会(博览会)、焊接博览会、滑水赛等。现阶段北京大型活动安全风险评估市场基本成熟:第一,有法律保障和实施条件;第二,有地方公安机关和从业企业的支持,有了解决地方管理机关规范市场的手段,满足社会企业的愿望;第三,市场运作规范需要一个行业自律组织的管理,符合我国经济市场发展形势的需要;第四,市场运作缺乏可行的规范,需要有能力的组织机构,整合社会资源,快速规范市场。
北京市公安局治安总队作为具体行政许可管理机关和社会大部分安全风险评估企业都呼吁通过行业自律行为,在一开始就规范市场行为,使安全风险评估事业健康有序的发展,并充分利用社会资源研究开发标准化的体系和未来的管理模式。为此,北京市公安局治安总队希望能与有关的专家机构共同组建大型活动风险评估行业组织,规范行业发展。
鉴于中国安全防范行业协会专家委员会(以下简称专家委员会)机构组织的客观有力条件和其与国内外各研究机构的合作基础,北京市公安局治安总队提出与其共同筹备成立“大型社会活动安全风险评估专业委员会”(以下简称专业委员会),用于指导大型活动安全风险评估自律市场的健康发展和相关技术理论研究工作,为未来全国大型活动安全风险评估行业的发展奠定社会基础和技术条件。
大型活动安全风险评估行业组织以协助北京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总队针对大型社会活动安全风险评估方面的组织管理工作,加速大型社会活动安全风险评估市场的规范化、市场化发展,为社会各方提供专业服务为主要工作目标。其主要工作任务包括:
1.对从事大型社会活动安全风险评估的企业进行资质认定; 2.制定相关的大型社会活动安全风险评估标准; 3.对从事大型活动安全风险评估的单位及人员进行统一的培训考核,只有通过考核取得相关证书的人员才有资格从事大型活动安全风险评估工作; 4.制定大型社会活动安全风险评估的市场指导价格标准与价格体系。
目前该方案已经报北京市公安局审批,治安总队将据此做出下一步的工作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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