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希清秘书长谈安防标准化战略在行业发展中的重要地位

[来源]  [作者]本站编辑  [发表时间]2006/12/26 16:35:00  

全国安全防范报警系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长 刘希清

    前言:刘希清秘书长多年从事安防行业标准化制修订工作,在工作中积累了大量的经验,为推进我国安防行业标准化事业做出了杰出贡献。为更好的理解“十一五”规划中关于行业标准化工作的相关内容,中国安全防范行业网记者对刘秘书长进行了专访。

    问:标准化工作在国家发展中处于什么样的地位?

    答:从国家标准化战略的发展角度讲,国家整体科技发展战略主要包括三个大的方面:分别是“人才”、“专利”和“标准”。“人才”, 是指创新型人才的培养。“专利”就是创新,在科技大会提出来的要建立创新型国家,要有不断的技术创新。国家政策包括三个创新:一个原始创新,一个基层创新,一个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三个层次。标准战略就是在整个行业推行标准化战略,在企业里推行企业的标准化战略 。这三大战略关系很密切,没有人才没法创新,没创新也就没有高水平的标准,安防行业是一个新兴的行业,要大力发展就要注重这三大战略。

    问:我国安防行业标准系统是一个什么样的概念?

    答:视频监控的主要技术应用在视频监控领域,是现在安防行业里一项普及面较广的技术,这个技术原先只是用在事后,是作为取证和破案的依据。现在应该向前方转移,对视频信号进行预警,给视频图像智能化分析 。国内现在有些企业在做,但还没有形成实用化的技术。比如:杭州海康威视、大华、大力。深圳、上海目前做的这项工作,主要还是二次开发,基本原始图像编码还是国外的技术,还算不上有核心的技术标准。在日本、美国这方面的技术产品也做过一些演示宣传,但也还没有形成技术。比如:五个人在座,根据图像显示,如果有人出去,视频信号可能会产生预警的指示。这样可以防范风险的发生,起到预防作用,这是将来要研究的大问题。也就是怎么实现智能化监控系统的研究。

    我们现在不单单是要制定规划,关键是规划具体怎么实施,怎样实现规划目标。行业协会要真正实现整合资源。目前,中国安防行业的弊病就是都想排斥别人,同行互相排斥现象很严重,怎样引导企业间进行合作这才是创新的基本条件。安防行业的创新体系我认为还没有建立起来。创新体系是有很多条件的,企业是技术创新的主体,目前还需要加强,像公安部第一研究所这样的大的传统研究机构应该发挥骨干作用,高端的高新企业有技术实力,对有实力的企业应该有个客观的评价, 发挥互相联合的优势,另外行业之间有个风险投资的财政政策的支持,只有这样才能形成一个完善的创新体系。

    技术标准这块,由于安防标委会的努力,基本上形成了一定的体系,我们现在的体系应该说还是基本完备的,包括了安全防范的三大技术领域:数据防护技术、电子防护技术、生物统计的防护技术。我们的标准体系规划目标是300多项,现在完成的和即将完成的将近有100项,经过“十一五”期间的努力,预期估计可以达到150项左右,基本满足了行业发展的需求。

    现在标准化工作还只是标委会一家在做,从行业的管理层到企业层的意识不是很强,为什么成立专家委员会呢?一方面是呼吁在行业里推行标准化战略,另一方面是要把技术标准战略作为行业发展的技术基础。简单地说没有技术标准,行业就没法发展。另外,要在整个行业提高专利技术标准意识,引导企业推行标准化战略。企业的标准化战略,首先要加大投入,进行技术创新,或者不断的获取专利,然后用专利进行知识产权的保护,尽可能把专利转化成标准,然后进一步把企业的标准上升转化成行业或国家的标准,推动整个行业技术水平的提高,同时保护企业的知识产权的地位。在深圳论坛上我讲过三句话来概括企业的标准化战略实施:科技成果的专利化;专利成果的标准化;标准化成果的彻底化、垄断化。专利和标准之间的关系我们现在还没有解决好,需要探讨一个解决方案。安防行业属于技术信息产业体系,属于高新技术,标准和专利的关系应该是一加一大于二。

    问:在标准制定中,行业应该在那些方面给予鼓励机制?

    答:标准化战略推行的重点在企业标准化战略,我们从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角度,为企业参与标准化工作搭建平台。现在标准化工作跟创新一样,强调企业是主体,但是中国的企业在这方面不够重视,希望进行教育改革鼓励企业积极地参与行业标准的制定,实际上我们的标准特别是产品标准是以企业为主的,我们实行依托企业去展开、专家和秘书处协调的标准制修订模式,目的就是加强企业的标准化制定主体地位,充分发挥专家的技术支持,加强秘书处在标准制定中的协调组织和监督作用,这是标准制修订的速度和技术水平的保证,是提高标准的市场实用性,满足行业发展的需要。现在行业标准有了,国家标准有了,将来协会可能也有协会标准,或者是同行企业可以制定企业联盟标准,制定标准实际上也是一个行业自律的表现,协会标准制定了由协会成员共同遵守,企业联盟标准制定了也是大家共同遵守,这样没有价格战,也会避免侵犯知识产权的问题。这个问题我们也在探索过程中,欢迎任何个人 、企业提出新的标准项目立项。但要经过标准化委员会组织专家的批准,这些措施就是为了统一推动企业参加标准化建设工作,我们安检的标准是以公安部第一研究所为主起草的,像DVR标准就是国内生产DVR的20多家企业联合起草的。

    最近正在深圳试点的视频传输协议、快球还有矩阵都是由生产相关产品的企业来完成,这样充分调动了企业的积极性。但是关于产品标准的制定,需要提高企业的标准化意识,不能只站在企业的立场,而应该还要站在国家行业的立场上。在标准制定中,好多企业很希望把自己的观点强加到标准中, 造成标准的执行过程很慢的结局。今后我们也鼓励有真正独立自主知识产权的企业,如果水平真正达到了国际标准,我们也可以提供国际标准,因为我们这个委员会是直接与国际标准化接轨的。我们也可以提供国际标准提案,但现在我们国家水平达不到,所以我们没法提,要真达到了也可以推荐国际标准提案,因此中国的安防企业在标准化领域中是大有可为的,完全可以放开做的,关键是技术水平是否能达到。抄人家的就谈不上,跟在人家后面走更不行,所以企业关键是立足创新,站在标准的最高点。前些年流行一个口号“三流的企业做服务,二流的企业做产品,一流的企业定标准”。现在这个口号不一定准确,但它反映了谁掌握了标准谁就掌握了这个产业的至高点,所以国家重视标准的发展战略, 为适应国际市场竞争的需要,标准化委员会将来还要继续加强这方面的工作,争取让更多的企业特别是业内的高端企业,能够积极的参与国际标准的制定。因此,标准化委员会的内部也进行了比较大规模的调整,减少了委员会成员中的公安系统工作者,吸收了一些企业,像北京声讯、天津天地伟业、深圳宏基、广州金鹏等业内比较知名企业的相关人员。 我认为:作为企业家,关注市场、关注经营是关注企业的今天;关注标准、关注专利则是关注企业发展的明天。关注人才、关注教育,包括培训,更是关注企业发展的方向和动力。标准化本身要创新,一个标准最高的有效期是五年,过时就会落后,适应发展的需求,就需要不断进行创新。

    问:我国安防行业标准和国外安防标准有哪些不同?

    答:标准化的制定方针中有一条是“引进、消化、吸收”。我们现在制定的标准也借鉴了国际标准的内容,比较吻合的就原封不动地搬过来了,有的则根据中国的具体情况对部分内容做了相应的调整。国际上现在还没有一个像我国安全防范标准委员会这样专门的组织,所以IEC它的标准没有我们范围广,报警、监控方面的标准都很少, 而防爆安检、生物特征识别这方面的标准几乎没有。我国的行业标准体系和美国、英国相比更全面,他们电子系统领域的标准比较多,我们则在实体防护、生物特征识别等领域制定的标准更多一些,像安全检查、社区、智能建筑等方面。

    特别是2005年国家标准《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GB50348的颁布, 这是我国安全防范工程技术领域第一部内容完整、格式规范(符合工程建设标准编写要求)的工程建设技术标准。《规范》对安全防范工程的设计、施工、系统检验、竣工验收等工程建设的各个重要环节都提出了严格的质量要求,认真贯彻了“加强工程建设全面质量管理”的方针。《规范》提出的安全防范工程设计应遵循的七项原则,是国内外安全防范工程技术界多年来理论研究和实践经验的高度概括与总结;《规范》提出的安全防范的三种基本手段、三个基本要素必须相结合、相协调的设计理念,是我国20多年来安全防范管理实践和工程实践的经验总结;《规范》中关于系统安全性设计、可靠性设计、电磁兼容性设计、环境适应性设计、系统集成设计等要求,既总结了我国安全防范工程的实践经验,又吸收了电子信息系统、通信系统、计算机网络工程设计的新成果、新要求,能较好地适应科技发展的趋势,体现了安防标准化与时俱进的精神。《规范》的颁布,不仅受到安防技术界的热烈欢迎,而且受到包括智能建筑界在内的社会各界的普遍关注。这个标准也是领先于国际的,所以 ,国内整个标准体系和国外没什么太大的差距,体系涵盖的内容范围比国外可能还要更宽些,但是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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