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在智能建筑中的应用
中国安防行业网    2013/12/20 16:18:00    关键字:监控系统,智能建筑      浏览量:

  1.视频安防监控系统设计要求

  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应能根据建筑物的使用功能及安全防范管理的要求,对必须进行视频安防监控的场所、部位、通道等进行实时、有效的视频探测,视频监视,图像显示、记录与回放,宜具有视频入侵报警功能。与入侵报警系统联合设置的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应有图像复核功能,宜有图像复核加声音复核功能。视频安防监控系统的设计应符合《视频安防监控系统技术要求》GA/T367—2001等相关标准的要求。

  视频安防监控系统设计应符合以下规定

  (1)应根据各类建筑物安全防范管理的需要,对建筑物内(外)的主要公共活动场所、通道、电梯及重要部位和场所等进行视频探测、图像实时监视和有效记录、回放。对高风险的防护对象,显示、记录、回放的图像质量及信息保存时间应满足管理要求。

  (2)系统的画面显示应能任意编程,能自动或手动切换,画面上应有摄像机的编号、部位、地址和时间、日期显示。

  (3)系统应能独立运行。应能与入侵报警系统、出入口控制系统等联动。当与报警系统联动时,能自动对报警现场进行图像复核,能将现场图像自动切换到指定的监视器上显示并自动录像。

  集成式安全防范系统的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应能与安全防范系统的安全管理系统联网,实现安全管理系统对视频安防监控系统的自动化管理与控制。组合式安全防范系统的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应能与安全防范系统的安全管理系统连接,实现安全管理系统对视频安防监控系统的联动管理与控制。分散式安全防范系统的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应能向管理部门提供决策所需的主要信息。

  2.视频监控方式与部位

  视频监控分为一般性监控和密切监控两类,采用云台扫描可作全方位大面积的巡视;而对于固定场所或目标的监控,宜采用定位定焦死盯方式;监控部位应注意少留盲区与死角,对电梯内外的监控要引起重视并从技术上予以保证。在建筑的出入口、周界、主要通道、车库等重要场所安装摄像机,将监测区域的情况以图像方式实时传送到建筑的值班管理中心,值班人员通过电视屏幕可以随时了解这些重要场所的情况。图1所示为以DVR为核心的小型视频监控系统。

  图1 以DVR为核心的小型视频监控系统

  3.视频监控系统的技术分类

  (1)模拟矩阵方式,系统架构参见图2。

  图2 视频监控系统结构1(模拟矩阵)

  (2)模拟矩阵加DVR的混合方式,系统架构参见图3。

  图3 视频监控系统结构4(模拟矩阵+DVR)

  (3)全数字化方式,系统架构参见图4

  图4视频监控系统结构3(全数字化方案)

  (4)网络化方式,系统架构参见图5。

  图5视频监控系统结构4(网络化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