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从事报警运营服务的企业来说;最大的困难可能在于前期投资大,用户收费困难。市场回报壤还比较低。但是经过这些年的市场化运作,还是有一些企业支撑发展起来,规模在不断扩大,运营能力不断增强,将来必然成为北京市报警运营服务业的中流砥柱。
北京市报警运营服务的发展历史
北京市的社会化报警服务出现于1996年。当时,鹿宪洲抢劫银行系列案件还没有侦破。为提高金融系统的整体防范能力,保护人身和财产安全,1996年,北京市公安局与中国人民银行北京市分行就建设北京市城八区金融单位专用紧急报警联网系统公开招标,并提出了《北京市城八区金融单位专用紧急报警联网系统委托设计任务书》、《北京市城八区金融单位专用紧急报警联网系统技术性要求》。金融单位专用紧急报警联网系统的建设与应用是北京市公安局开展“社会服务与警务工作的联动”的一个重要的开端。当时首批参与该项目建设的单位有8家,包括北方金星(国通创安公司的前身)、京盾一西科姆、声讯电子等企业,他们率先将租赁设备、有偿服务、损失赔偿等经营特色引入安防行业,代表着北京市社会化报警运营服务业务的开始。
到目前为止,北京市金融单位报警联网系统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是北京市报警运营服务做得最好的一个领域。因为该报警服务网络由国家投资,普及率高,几乎全部覆盖了银行的办公场所、经营网点和运钞车,使金融系统的安全防范水平得到了很大的提高。至今未发生一起针对银行的成功的抢劫案件,为此还受到过公安部的通报嘉奖。
经过多年的实践运营,我们逐步摸索和探讨社会报警,专业公司接警;同时复核报警,并转发警情的机制。
从北京市安防报警行业来看,北京市现有各类安防报警公司700多家,这些企业大大小小差异很大,大多数企业只做一般性安防工程,能够做报警运营服务的公司很少。这与国外的情况非常不同,国外安防行业的主体是报警服务公司,而我们的报警运营服务还非常不成熟,还远远没有成为行业的主体,大公司很少。另外,目前的报警系统普遍存在着设备老化问题,系统维护正常运转问题,系统更新问题。对于紧急报警,过去因为没有视频系统,通常是用声音复核、电话复核;报警复核难度比较大。对于从事报警运营服务的企业来说,最大的困难可能在于前期投资大,用户收费困难,市场回报率还比较低。但是经过这些年的市场化运作,还是有一些企业支撑发展起来,规模在不断扩大,运营能力不断增强,将来必然成为北京市报警运营服务业的中流砥住。
开展视频监控联网报警系统建设
自2003年起,北京市公安局提出建设城市治安防控“四张网”的思路,率先与国通创安合作,应用该公司自主开发的报警监控联网系统,在宣武分局开展了城市报警监控信息资源整合示范工作,旨在通过现代科学技术和国际通行的市场化网络建设模式,加快社会报警和监控信息资源整合步伐,提高公安机关对社会治安整体防控能力;在报警监控资源整合的基础上,实现信息共享,促进公安警务机制改革与报警服务模式的改革。
公安部科技局选择北京市作为“城市报警监控系统示范工作”四个示范城市之一,并在探索适应技防建设的警务模式的总结中,明确指出了“北京模式”的特点:“积极整合社会监控资源;建立统一的监控平台,延伸防范触角,织密防控网络,实现社会服务与警务工作的联动”。
这个特点可以概括为三个方面:一是利用网络视频报警技术建设技术应用平台,二是企业自主参与建设的市场化运作模式;三是以规范社会单位、专业公司和公安机关三方各自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积极寻求信息资源整合中法律、法规和标准的支持,作为促进整合报警服务机制良性循环的保障,借鉴国际通行的社会化、商业化技防建设和服务模式,服务于我国社会治安整体防控工作要求。
北京市社会化综合报警服务模式
北京模式的特点主要表现在通过市场化方式来运作,以报警服务公司来牵头服务。第一步的工作是整合资源,将社会上已经建设的技防系统通过技术手段集合起来,实现资源共享;第二步就是通过整合资源达到调整警务模式,以视频作为重要手段改善报警服务的结构和运行效果。总结北京市社会化综合报警服务模式,可以概括为以下四个方面。
1.社会化的报警服务业务,是由专业报警服务公司负责对社会报警网络的投资建设、运营维护、日常监控、警情复核,以及警情上报,公安机关负责对复核后的真实警情进行处置,从而构成的社会化报警监控网络运营服务模式。
2、报警服务网络系统利用网络通信技术整合各类城市报警监控的信息资源,将各类本地监控系统或独立监控点的图像与报警信息经专用接入设备汇接到服务中心(信源采集系统),以伺服方式经各级政府机构及公安部门的平台(接处警平台、综合服务平台及应急指挥系统平台)实现信息共享。
3.信原采集系统分别由基于公安专网(内网)与社会公网(外网)的两个服务中心组成。其中:社会公网(外同)系统将社会上金融机构、宾馆饭店、学校、社区、商市场等单位已经建成的电视监控报警系统通过各类宽带(vpn、odn、adsl、局域网等)将技防信息与监控图像上传至运营服务中心,按人报警监控网络系统。系统在日常运行时处于伺服状态,即各单位日常监控由各单位自己负责,当发生警情触发报警后,系统自动把报警信息和图像信息上传至政府的相关机构,政府的相关机构根据工作需要也可在授权范围内主动调看前端图像。
4、报警监控网络系统在运行中可发挥以下作用:支持多部门同时对重点区域、目标的异地监控或抽查;支持远程调用排查双证;支持多部门对突发事件现场信息的共享与协商;支持各级报警服务中心按授权委托的范围向客户提供实时监控与报警复核.实时转发现场的警情与求助信号、实时巡检客户入网设施状况等专业服务。
公安机关、报警服务公司与用户之间的权利义务及关系
为了理顺报警运营服务的运作流程以及各方的关系,必须首先在入网用户、服务公司与公安机关之间明确他们各自在网络建设和应用过程中的责任义务及相互关系。
1、政府设立管理机构,行使倡导、监管、执法、服务等职能,支持安全防范企业在法规和行业自律的框架内互相监督、守法经营、竞争发展。公安机关负责日常网络系统运营安全的监督指导;在接到经过复核确认后的真实警情时,通过系统实时监控现场警情,指挥调动警力,快速处置,并负责整合系统运营安全的授权认证管理工作。
2、各社会单位负责各自内部安全防范和自建安全防范系统的日常监控,平时接受公安机关的安全监督检查,发生警情时,将警情通过系统上报公安机关,为公安机关预防和打击犯罪活动提供有效的报警与动态监控信息资料。
3、专业报警服务公司负责系统的建设,在公安部门的监管下提供有偿的运营维护服务:接受委托,维护、保障联网设施正常运转;保持用户系统、接警平台实时在线;保证用户及警方调用实时或历史图像;监控、判定、复核报警信息;即时转发真实警情与现场图像;接受政府机构的委托,承担社会公共区域内图像信息的日常监控和报警服务;保守系统秘密与用户隐私;对于因设备维护不及时、报警复核失误致使警方不能及时处警所造成的用户财产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发展北京市报警运营服务业
行业的发展需要三个方面的跟进。
1.用户消费理念方面:用户对于商业化安全服务的需求是行业发展的基础。这需要我们公安机关加强对于“花钱买安全”观念的培育和宣传;引导消费者加强对自身安全需要的了解,灌输新的安全消费的理念。
2、体制与立法方面:法律法规的健全发展是报警运营服务业步入良性发展轨道的另外一个重要基础。从2003开始,由公安部科技局牵头,安防行业一直在进行着有关安防报警服务行业的立法研究,立法成果备受关注,这将是行业进一步发展的一个重要基础。另外北京市对于图像资源使用权以及图像质量要求已经制定了专门的《北京市公共安全图像信息系统管理办法》,对于指导报警运营服务工作也有着重要的意义。
3、与保险业挂钩:关于安防行业和保险行业紧密合作、协调发展,国外许多国家都有成熟的成功经验。开展报警服务业务应引入保险机制,相关的保险业务也应引入安全防范的保全机制与中介作用,以降低风险。北京市已经开始试行报警服务责任险方面的工作。
总主,随着北京市试点工作的成功,新型的综合报警服务模式将进一步深度推广和改进。伴随着北京市奥运安保建设,与防范打击恐怖活动的需要,新型网络视频技术在报警服务环节的应用,促成了服务模式的改革。新型的服务模式将提高警情复核的能力,降低报警服务的成本,丰富公安机关全面掌控并及时处理紧急事件的手段,北京市有信心成为全世界最安全的城市。
文/徐晓波北京公安局内保局 来源:《中国安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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