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作者] 本站编辑 [发表时间] 2010-4-6 14:40:00
该基金为用于支持电子信息产业核心领域技术、产品研究开发和产业化的中央财政专项资金。主管部门为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
支持范围:软件、集成电路产业,以及计算机、通信、网络、数字视听、新型
元器件等电子信息产业核心领域技术与产品研究开发和产业化。
支持方式:无偿资助、贷款贴息、创业风险投资3种。
1.无偿资助方式
对中小企业研究、开发及中间试验阶段的必要补助;对行业内大型企业和对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影响深远的重点研发项目的必要补助;对建立电子信息产业自主创新体系影响深远,并对提高产业竞争力作用显著的重大项目,可持续给予重点支持。
一般项目资助200万元,重大项目资助400万元。
2.贷款贴息方式(对创新型信息技术在全社会推广示范、成熟型信息技术在其他行业典型应用项目贷款贴息补助)
一般项目资助200万元,重大项目资助400万元。
3.创业风险投资方式(对处于种子期和起步期创业企业的风险投资)
资助金额一般不超过企业注册资金的20%。
项目管理:
1.项目选择
(1)通过专家评审,严格按照专家评审成绩择优支持。股权投资项目,参考受托投资管理机构意见确定是否支持;
(2)符合产业发展规划并属于行业重点发展领域,参照行业和所属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推荐意见,评审成绩合格者择优支持;
(3)所属部门或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安排配套资金的,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
2.项目管理:实行合同制管理。
项目合同书内容:(1)项目实施目标及主要内容;(2)主要技术经济指标;(3)
跨年度项目年度计划及考核目标;(4)项目预算及资金来源;(5)基金支持方式;(6)技术、产品产权归属;(7)项目完成期限;(8)共同责任;(9)附件。
项目可行性报告内容:
可行性报告正文(1.市场;2.现有条件;3.项目;4.效益;5.其它方面)和相关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