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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车辆智能监测记录系统通用技术条件
    2012-9-21 16:43:00    关键字:公路车辆智能监测记录系统通用技术条件      浏览量:
  2.3 出厂检验

  出厂检验由生产厂家按表2选择进行,如有不合格项应进行返工或返修。

  3 安装和运行条件

  公路车辆智能监测记录系统安装和运行应遵循以下原则:

  ——工程施工应符合GB/T 50198的要求;

  ——系统平均无故障时间不少于3000h;

  ——所采用的夜间补光灯具禁用闪光灯,并不得对驾驶人员造成直接强光刺激;

  ——接地应符合GB 50619的要求;

  ——建议安装在车道正上方,与地面的垂直距离应高于6.0m ;

  ——建议配置后备不间断电源,所有机壳接地应完好。

  4 标志、标签、包装

  4.1 标志、标签

  系统设备的外包装应体现如下内容:

  ——中文产品名称和型号、额定电源电压、电源频率、额定功率等主要电气参数;

  ——制造商名称、详细地址、产品产地、商标或标识;

  ——产品所执行的、符合的标准编号及标准名称。

  4.2 检验合格证

  出厂产品应有检验合格证,检验合格证应有如下内容:

  ——产品名称、型号;

  ——制造商名称;

  ——执行的产品标准编号;

  ——出厂检验结论、检验日期;

  ——检验员标识或检验员代号。

  4.3 包装

  包装箱应符合防潮、防尘、防震、运输的要求。

  单个包装箱内应有使用说明书、保修卡、产品合格证或检验标志及装箱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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