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厂检验由生产厂家按表2选择进行,如有不合格项应进行返工或返修。
3 安装和运行条件
公路车辆智能监测记录系统安装和运行应遵循以下原则:
——工程施工应符合GB/T 50198的要求;
——系统平均无故障时间不少于3000h;
——所采用的夜间补光灯具禁用闪光灯,并不得对驾驶人员造成直接强光刺激;
——接地应符合GB 50619的要求;
——建议安装在车道正上方,与地面的垂直距离应高于6.0m ;
——建议配置后备不间断电源,所有机壳接地应完好。
4 标志、标签、包装
4.1 标志、标签
系统设备的外包装应体现如下内容:
——中文产品名称和型号、额定电源电压、电源频率、额定功率等主要电气参数;
——制造商名称、详细地址、产品产地、商标或标识;
——产品所执行的、符合的标准编号及标准名称。
4.2 检验合格证
出厂产品应有检验合格证,检验合格证应有如下内容:
——产品名称、型号;
——制造商名称;
——执行的产品标准编号;
——出厂检验结论、检验日期;
——检验员标识或检验员代号。
4.3 包装
包装箱应符合防潮、防尘、防震、运输的要求。
单个包装箱内应有使用说明书、保修卡、产品合格证或检验标志及装箱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