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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率先出台重点单位安检规定
中国安防行业网     2012-3-15 15:04:00     关键字:重点单位,安检,技防     浏览量:

      2011年8月1日北京市《安全防范工程监理规范》和《安全防范系统运行检修规范》开始施行,在安防系统检修上,治安捍卫重点单位应2年检修一次,一般单位应每3年检修一次,检修结果可以作为公安机关进行处罚的依据。北京市成为全国首个发布实施这两项尺度的城市。

      安全防范工程监理规范》主要划定了安全防范工程的基本要求以及安全防范工程的程序与内容,特别是规范了施工过程中的内容。该规范发布前,从国家到北京没有专门针对安全技术防范工程的尺度,监督单位在安全技术防范工程方面没有依据,而且许多单位不了解和不认识安全技术防范工程建设方面的要求,存在监督不到位的问题,安全技术防范工程建设单位固然聘请了监督单位,但仍是存在监控摄像机、硬盘录像机等安装不规范等现象,直接影响工程质量,同时也影响了工程防范效能的施展。

      北京市出台《安全防范工程监理规范》使安全防范工程监督单位有了监督依据,使更多单位更好认识和了解安全技术防范工程建设的要求。杜绝监督不到位的现象。保证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质量,使其充分发挥其安全防范的效能。

     《安全防范系统运行检修规范》主要是针对已经验收正在运行的安全防范系统的系统功能和技术指标检修,划定了检修程序、检修要求及对运行中的系统的有效性进行综合评价,划定了治安捍卫重点单位应2年检修一次,一般单位应每3年检修一次。

     《安全防范系统运行检修规范》实施后,将规范专业检修机构在开展安全防范系统运行检修时应执行的程序和检修的内容。通过系统的按期检修可以使内部单位了解系统的运行状况,也为公安机关指导检查工作提供了依据。同时保证安全防范系统能正常工作,使其起到安全防范的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