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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加强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工作的意见
中国安防行业网     2012-3-15 13:00:00     关键字:突发事件,预警信息     浏览量:

      2011年10月28日,广东省政府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工作的意见》。

     《意见》提出,健全“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统一发布,分级负责,纵向到底”的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机制;以保障公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宗旨,以提高预警信息发布时效性和覆盖面为重点,以完善监测预报网络为基础,以拓宽预警信息发布手段为核心,加快推进建设“亚洲先进,中国一流”的预警信息发布系统,有效健全“监测到位,预报准确,预警及时,覆盖全省”的预警信息发布体系。

     《意见》要求依托省广播电视网络,利用人防系统固定警报器和多媒体防空防灾预警报知系统,在沿海滨海旅游区及海水浴场区等滨海活动场地,全省有条件的居民住宅小区公共场所及楼栋,商业楼宇的公共场所及电梯,人群聚集的城市广场,出入境口岸、火车站、汽车站、飞机场、地铁站等交通枢纽,城市主干道两侧,学校、医院、文体娱乐场所和风景区等,设置一批高清液晶电视显示屏或电子显示屏,及时发布预警信息。

     《意见》要求,力争到2015年,广东省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覆盖率达到95%以上,准确率力争达到90%以上。其中,气象灾害、地质灾害、海洋灾害等预警信息提前15分钟-30分钟以上发出;地震预警信息发布具备在地震发生后地震波到达珠江三角洲地区20秒之前发出的能力。

     《意见》强调,及时、准确、客观、全面向公众发布预警信息,是提高政府公共服务水平的标志之一。各地、各有关单位要健全制度,不断完善预警信息发布机制;要依靠科技,加快建设预警信息发布系统;要整合资源,全力加强基层预警信息接收传递。特别是对老、幼、病、残等特殊人群和通信、广播、电视盲区以及偏远地区的人群,要采取“走街串巷、进村入户、人盯紧人”等传统方式作为必要补充手段传递预警信息,确保预警信息传递“不落一户、不漏一人”。

      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是科学预防和有效应对突发事件的基础。及时、准确、客观、全面向公众发布预警信息,是提高政府公共服务水平的标志之一,对提升全省应急管理水平,建设幸福广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