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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综治维稳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研究部署校园安全工作

[来源] 教育部 [作者] 本站编辑 [发表时间]2010/6/18 10:23:00

    5月3日上午召开的全国综治维稳电视电话会议结束后,教育部迅速召开专门会议,认真传达学习会议精神,进一步研究部署校园安全工作。教育部决定成立由部党组书记、部长袁贵仁任组长的校园安全工作小组,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同日印发了通知,就确保师生安全和教育系统稳定,切实加强学校安全防范工作作出全面部署。

  一、必须高度重视,把维护校园安全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校园安全关系重大。维护校园安全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是教育部门和学校义不容辞的职责。要从保护学生安全、促进教育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维护校园安全的极端重要性和现实紧迫性,把维护校园安全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切实抓紧抓实抓好。要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的分析和工作部署上来,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切实担负起维护校园安全的政治责任,全力维护校园安全稳定。

  二、迅速采取综合措施,切实加强校园内部安全管理。校长(园长)是校(园)内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要完善制度,健全机制,明确责任,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强安全管理工作。一要加强人防,坚决防止不法分子进入校园制造事端。健全学校保卫组织,充实校园保卫力量,配备必要的防护装备,加强校门保卫、校内巡逻和安全检查,尤其要加强农村寄宿制学校夜间值班和巡逻。严格执行校内安全管理工作制度、外来人员出入登记制度等。二要加强技防,确保重点时段和重点部位的安全。切实加强重点时段的安全监控和保卫。对存在隐患的设施要进行加固。三要加强教育培训,提升师生安全意识和自护能力。

  三、不断加大工作力度,全面维护校园安全稳定。一要加强组织协调。加强对学校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的指导。主动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推动建立“党委政府领导、教育公安互动、学校社会联动”的工作机制。二要强化监督检查。制定学校安全工作考核目标,将其纳入教育督导评估体系。严格责任追究制度。三要解决实际困难。协调地方财政加大投入力度,配备专职保安人员,安装监控报警设备。协调公安部门在校园周边治安复杂地区设立警务室或治安岗亭,完善中小学兼职法制副校长和治安联络员制度。协调综治部门开展综合治理,净化学校(幼儿园)周边环境。积极探索符合国情的校车制度和管理模式。四要狠抓工作落实。建立健全校园安全责任制,建立起“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校园安全管理体系,加快建立与新形势下校园安全工作相适应的体制机制。

  四、立即行动起来,坚决防止校园恶性案件再次发生。要紧急动员,立即行动,结合实际全力抓好以下工作:一是要立即加强安全防范工作。查找安全隐患,落实整改措施。加强门卫工作。迅速组织校内安全巡逻,在重点部位、重点时段增加巡逻力量、加大巡逻力度。二是要立即开展拉网式排查。组织领导干部深入每一所学校和幼儿园,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及时发现问题,堵塞漏洞。三是要立即组织督查指导。要深入基层和学校,重点对治安状况复杂地区、工作条件薄弱学校进行督查指导。对安全隐患多、治安秩序差、群众反映强烈的地区和学校要挂牌督办,挂账整治,限期解决。国家教育督导团近期将开展校园安全专项督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