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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校园安防标准制定以及系统建设情况

[来源] 本站原创 [作者] 本站编辑 [发表时间]2010-8-12 14:59:00

——专访广东省公安厅科技处黄伟群调研员

  广东省于2009年12月2日经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批准发布《高等院校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成为全国较早出台校园安全建设标准的省市之一,对于指导高校安全技术防范工作发挥了重要作用。特别是在当下校园惨案频发,引发政府和国家高度关注的形势下,对于全国大规模开展校园安全建设工作具有很好的指导和借鉴作用。非常荣幸我们邀请到广东省公安厅科技处黄伟群调研员为大家介绍广东省在校园安全防范系统建设方面的经验所在。

  广东省《高等院校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DB44/T702-2009

  广东省关于校园安全建设标准的立项工作始于2005年,标准在《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管理条例》、《广东省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管理办法》、《广东省全国教育统一考试定点考场设置标准要求》等有关规定的基础上,结合广东省实际情况制定。

  2005年立项之时,广东省校园安全相对比较好,没有出现大的安全隐患和事件,因此,标准的制定进展不是很快,但是近几年结合安防行业发展,以及安防产品和技术在校园安全中的应用和推广,以及为保护校园安全所发挥的重要作用日益得到认可,标准制定工作也得到重视。

  广东省目前高校有129所,300多个校区,在校学生220多万;中小学有3万多所;幼儿园1万多所,在校学生2000多万,考虑到中小学校幼儿园和高校存在差异比较大,既有学校规模上的差距,也有地区经济的差异,甚至可以说最富的在广东,而最穷的也在广东,所以在标准制定过程中考虑将中小学校幼儿园和高等院校标准分开而定,先出台差异相对小一些,难度相对小的高等院校标准,在此基础上,再进一步完善中小学校和幼儿园标准。

  高等院校的标准制定工作由广东省公安厅和教育厅以及安防协会共同规划和实施,在走访相关部门和单位的基础上,由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主要起草。在标准的制定过程中,参考了《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GB 50348-2004,确定校园安全系统建设风险等级,最终于2009年年底出台。

  标准出台后,各高校在加强安全防范系统建设过程中,以此为依据,发挥了一定的指导作用。

  中小学校和幼儿园标准正在制定中

  自福建“南平惨案”后,我国其他各省市相继出现一些中小学校和幼儿园伤害事件,引起整个国家的高度关注,广东省也在4月底提出要尽快加强中小学校幼儿园安全防范系统建设标准的制定工作。

  5月5日,针对草案展开了第一次讨论,此标准以高校标准为基础,结合广东省中小学校差异大,情况复杂,要求中小学的标准必须要合理,采用分类和分级相结合,省市为一类,区县为一类,乡镇和农村为一类,同时,各个类下面根据学校规模和学校部位的重点程度进行分级设立不同的风险等级,从而制定细化的技术标准。这样标准的可操作性会更强。

  广东省各地级市的公安部门,正把高校及中小学校的门口重点部位列为一类监控点,在建设城市治安视频监控系统建设时,把学校门口重点部位安全系统建立健全,与公安视频监控系统联网。在此基础上,采取省、市、区、学校等多级出资共建模式,尽快完成中小学校幼儿园安全防范系统建设。目前广东省共计4万多所中小学校和幼儿园,预计需要花费20多亿,如果仅靠政府投资,也是不太可能的,只有通过多渠道出资共建才能完成任务。

  针对最近出现的多起伤害中小学生以及幼儿园儿童案件,广东省公安厅和教育厅在5月8日发布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的要求,把维护学校、幼儿园安全作为当前一项重大政治任务。由于现在标准还没有出来,中小学幼儿园的安全防范系统建设只是在一些地方试点。5月11日广东省教育厅发布了《关于开展中小学校幼儿园技防设施建设情况调查的通知》,对全省中小学校幼儿园(含民办学校)的技防设施建设情况进行全面调查,为下一步开展全省中小学校幼儿园的安全技术防范设施建设打下基础。在全省中小学校幼儿园的安全技术防范设施还没全面开展建设的情况下,各级政府目前还是以人防和物防为主,警察、保安、防护手套、防护叉等多种配备结合,防护中小学校幼儿园的安全。但是从校园的长治久安来考虑,还是需要有一个针对性的安全建设标准,指导整个校园的安全防范体系建设。人防、物防和技防相结合,这才是学校长治久安的最有效手段。由于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的重要性,5月9日由广东省技监局和广东省公安厅共同起草的《广东省中小学校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草案稿)已出台,经广东省安防协会组织的专家论证,6月1日形成征求意见稿,最近经过进一步修改又形成报批稿,不久该《广东省中小学校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将会很快得到批准并发布。

  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安全保卫的部署

  在全省中小学校幼儿园的安全技术防范设施还没完全建设起来的情况下,广东省各级部门采用了多种安全保卫防范措施。

  明确公安、教育和学校在校园安全工作中的职责,建立全省的巡特警巡防制度, 发挥“点上查、线上巡、面上控”的特点,采用“周边巡、路面打、内部防”的措施,加大了对校园周边的巡逻密度,特别是在学生上、下课时段重点加强巡逻,对可疑的车辆和人员进行盘查,增强震慑作用,增加了学生和家长的安全感。

  针对中小学幼儿园周边治安重点部位和突出治安问题,及时调整警力部署,在重点时段派出便衣警力在治安乱点防控,重点排查危险目标,打击校园周边涉黑、涉赌问题及游荡的无业青年侵害学生的案件,努力消除一批治安乱点,打掉一批违法犯罪团伙,采用“打、防、控”相结合的手段,为学校师生安全提供有力的安全保障。

  以警校共建活动为载体,加强对学校安保力量与师生的专门培训,结合实际适时开展法制和安全教育工作,提高学校安保力量的治安防范能力与水平,提升师生治安防范意识。

  学校要求配备门卫和不少于2名保安,保安员按照国家规定着装,保安员配备非杀伤性器械,基本配备包括警棍、强光照明手电筒、钢叉等,高档配备还包括防割手套、防刺背心、头盔、喷射器或抓捕网等,钢叉防暴术充分运用了防暴钢叉防护、攻击、控制三大特点,能够快速有效制服使用刀、棍等凶器的犯罪嫌疑人,切实有效提升防暴民警、校园保安的战斗力。

  要求公安部门全面掌握辖区学校汽车使用状况,联合教育等部门认真清理、整治违法违规车辆,车辆没有参加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一律不得发放校车使用标志;对校车驾驶人的驾驶资格进行全面登记、审验,严格登记备案制度;组织警车在校车通行的路段进行重点查控,严查严处校车交通违法行为,重点整治使用无牌无证、假牌假证及审验不合格、报废车辆作为校车上路行驶以及校车严重超载、超速行驶违法行为,并定期将有关情况通报当地教育部门,保证校车及乘车学生的安全。

  有安全防范设施的学校,其报警系统及视频监控系统(学校门口及周边的摄像机)要和当地的公安机关报警监控系统联网,还没有建设安全防范设施的学校,其学校门口及周边重点部位要按照2010年6月1日广东省公安厅《关于加强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周边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和应用工作的通知》要求,把小学校和幼儿园门口及周边重点部位设置为一类监控点,由公安和学校共建或由公安单独建设,有效地推动校园安全人防、物防、技防、巡防、联防措施全面的落实,有效地防止意外事故发生,全力营造良好的校园及周边地区社会秩序,使祖国的花朵能健康茁壮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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