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用带点火开关的转向锁的专用挡位。
3.1.7 电召服务 dial a cab
为乘客提供出租汽车预约或实时叫车的服务方式。
3.2 缩略语
下列缩略语适用于本文件。
CAN—控制器局域网络(Controller Area Network)。
4 一般要求
4.1 终端组成
4.1.1 主机
终端主机应包括微处理器、数据存储器、卫星定位模块、车辆状态信息采集模块、无线通信传输模块、实时时钟、数据通信接口等,可包括显示器、打印机、读卡器不包含于主机本体内,则其可列为外部设备,但主机应留有相应接口。
4.1.2 外部设备
外部设备应包括卫星定位天线、无线通信天线、应急报警按钮、语音报读装置、可包括通话装置、操作键、读卡器、打印机、显示器、车辆运营状态信息显示、信息发布等设备,以及图像、视频、音频、驾驶员身份、电子运单、物流、运营、收费结算、服务评价等信息的采集设备等。
4.2 外观
终端的外观应无锈蚀、锈斑、裂纹、褪色、污迹、变形、镀涂层脱落,亦无明显划痕、毛刺;塑料件应无起泡、开裂、变形;灌注物应无溢出等现象;结构件与控制组件应完整,无机械损伤。
4.3 铭牌
终端应有清晰耐久的铭牌标志。铭牌应安装在主机外表面的醒目位置,铭牌尺寸应与主机结构尺寸相适宜。
铭牌应包括下列内容:
—终端名称、型号及规格;
—终端制造厂名及商标;
—终端出厂年月及编号;
—终端执行标准代号。
4.4 文字、图形和标志
终端应有使用说明。面板的按键、接口等部位应有文字、图形等标志,并满足以下要求:
—耐久、醒目;
—使用说明、铭牌和标志中的文字应使用中文,根据需要也可以同时使用其他文字,但应保证中文在其他文字的上面(或左面)。
4.5 材质
应符合无毒害、无放射性的要求。
4.6 机充防护
当主机不包含显示器、打印机和读卡器时,机壳防护满足 QC/T 413 中IP53 的等级要求;当主机包含显示器、打印机、读卡器等设备或其中之一时,机壳防护满足QC/T 413中IP43的等级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