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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关于切实加强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及火灾安全防范工作的紧急通知

[来源] 福建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作者]本站编辑[发表时间]2011-3-4 14:20:00

                                                                                                                                                     闽安委办明电〔2011〕1号

各设区市安办、中央驻闽和省直有关单位:

  今年以来,全国各地相继发生多起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火灾事故,给人民生命财产带来了重大损失,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严防类似事故的发生。1月20日,国务院安办下发了《关于近期火灾事故情况的通报》(安委办明电〔2011〕5号、见附件),1月21日,国家安监总局召开加强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消防安全监管工作视频会议,通报近期发生的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火灾生产安全事故,部署春节和"两会"期间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和火灾防范工作。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办《通报》和国家安监总局视频会议精神,切实做好我省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火灾安全防范工作,严防事故的发生,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过一个安全、欢乐、祥和的节日,现就加强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和火灾防范工作紧急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火灾安全防范工作

  当前正值深冬,是烟花爆竹生产、销售和燃放的旺季,是危险化学品安全和消防安全最不利的时段,也是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事故易发期、火灾事故多发时段。各级安办和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做好2011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安办《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第五次全体会议和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切实加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和《关于近期火灾事故情况的通报》精神,以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精神,督促企业切实加强春节前后和"两会"期间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火灾安全防范工作,严防事故的发生。

  二、立即组织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企业、公众聚集场所开展节前安全生产检查

  各级安办和有关部门要认真吸取近期各地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消防安全事故教训,举一反三,立即组织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烟花爆竹批发零售企业、商场、宾馆、文化娱乐等公众聚集场所认真开展节前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排查治理各类事故隐患,完善并严格落实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加强作业现场安全管理,加强人员教育培训和重大危险源监控,加强值班巡逻和应急管理,落实节日期间领导带班制度,落实企业全员、全过程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确保不留隐患。

  三、强化安全监管、严格执法

  各级安办和有关部门要针对冬季和春节前后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生产经营运输、公众聚集场消防安全事故易发、多发的特点,把预防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消防安全事故作为当前安全生产的一项重要任务之一,强化对相关单位的安全监管和监督检查,督促危化品生产经营单位做好节日放假、停产复产的安全保障工作,督促烟花爆竹批发发零售企业合法经营,严禁超量存放、严禁销售假冒伪劣产品、非法产品和超大规格的烟花爆竹产品,有关部门要组织开展联合执法检查,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行为,严肃查处公众聚集场所严重超员、封堵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私自乱拉乱搭电气线路、违章燃放烟花、关闭火灾双自动系统等违法违规行为。凡发现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要责令其立即停产停业整顿,发现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储存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的,要依法予以没收、妥善处置并销毁,同时,对相关责任人依法予以严肃处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或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四、加强应急防范和值班工作,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各级安办和有关部门要针对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特点,进一步完善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事故应急预案,做好应急联络、专家队伍、应急装备、物资等应急资源的落实,确保应急信息畅通、遇到突发事故能及时有效处置。要严格落实节日期间值班制度,严格执行信息报告制度,确保事故信息和其它重要信息及时。报送及时准确。


  附件: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近期火灾事故的通报
  二〇一一年一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