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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二)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一)
北京市烟花爆竹销售单位储存仓库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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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烟花爆竹企业发生伤亡事故
云南:旅游包车、爆竹运输车将推
宁夏石嘴山 多部门联合开展专项
宁波 推出安全燃放烟花动漫片
重庆:责任倒查在公共娱乐场所燃
上海:扩大禁放在建工地方圆50米
北京:防火防灾文物保护单位及周
山东枣庄 进社区教群众安全燃放
北京通过物联网监控春节烟花爆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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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二)
燃放烟花爆竹,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确定限制或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和种类。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一)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已经2006年1月11日国务院第121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北京市烟花爆竹销售单位储存仓库安全管理规范(试行
库房应采用砖墙承重,屋盖应采用轻质易碎结构。库房每栋间的安全距离,不应小于16米。库房与值班室的安全距离,不应小于20米。
北京市烟花爆竹销售单位储存仓库安全管理规范(试行
第一条 为加强本市烟花爆竹批发单位储存仓库的安全管理,规范烟花爆竹仓储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北京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