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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花爆竹夺命烧楼的悲剧能否避免

[来源] 北京青年报 [作者]本站编辑[发表时间]2011-3-11 15:27:00

  就在全国人民欢天喜地过大年之时,辽宁沈阳传出了令人惊怖的消息。2月3日零时13分,沈阳市地标建筑皇朝万鑫酒店的两座150米以上的高楼,因燃放烟花爆竹引燃楼表面装饰材料发生大火。当日9时许,这场大火被扑灭。幸运的是,由于除夕夜楼内值班人员较少,疏散及时,火灾没有造成人员伤亡。

  大都市里的摩天大楼起火,这几年屡屡成为公众的梦魇。人们不能忘记,两年前正月十五央视新址的那场大火,正是由于燃放烟花爆竹点着了外墙的装饰材料而酿就了失控的火龙。有心人还记得,去年11月发生在上海某高级公寓的大火,同样是易燃的外装饰材料惹了祸。总是被同一块石头绊倒,一再重蹈覆辙,这样的悲剧让人无法理解,十足窝心。

  城市高楼并肩而起,在楼群密集的狭窄空间内燃放爆竹,其中的危险显而易见。难道打着“过年就要狂欢”的旗号就可以不顾公共安全了吗?燃放烟花的目的是增加喜庆气氛,发生火灾之后还有喜庆气氛可言吗?很多有着保温和环保诉求的高楼,普遍采用了轻便易燃的外装饰材料,更有不法建筑商为了降低造价,在其中混入了更便宜也更没有安全保障的劣质材料。这种高楼本就像是燃点很低的大火炬,电焊时的一个火花、带着火苗的一个爆竹,就可能让它火光冲天。更要命的是每当大火发生的时候,消防人员总是因为没有高空灭火设备而发不上力,只能眼睁睁地看着高楼烧得面目全非。火后我们经常听到“大火被成功扑灭”的说法,更准确的描述其实是“大火把能烧的都烧了以后慢慢熄灭”。

  一场场大火暴露了诸多问题,对烟花爆竹安全燃放距离的设定和监控明显不到位,对易燃装饰材料的清查、更换工作明显不到家,对超高云梯车等高空灭火器械的重要性明显没概念。所有这些都暴露了相关监管者和负责人安全意识的薄弱,发生在周边的毁楼夺命事件并不能触动他们麻木的神经。时至今日,这一点必须得到改变。

  烟花爆竹酿成的悲剧,除了公共事件也有个人不幸。除夕零时至初一14时,仅在北京一地就因燃放烟花爆竹伤223人死2人。顺义区和平谷区各有一名男子被炸伤致死,死因均为燃放伪劣、超标的烟花爆竹。那些只管制造超级炮仗而不管安全系数的黑心生产商固然可恶,那些放任伪劣烟花爆竹流入市场、大量销售的监管者又于心何安?还有就是,公众的防护意识也明显不足,不但自己兴头上来“奋不顾身”,对他人的安危更是疏于考虑——有不少伤者是在观望和行走中遭遇“飞来横祸”,一瞬间损肢伤眼。

  灿烂的烟花和轰鸣的爆竹增添了年味儿,为燃放者制造了刺激和喜悦。作为一种千百年来逐渐形成的民俗,它还将一代又一代流传下去。只是,跟烟花爆竹有关的一个个公共安全事件提醒我们,春节燃放也必须做到有放有节。政府部门的监管工作要过细,不能抱着“法不责众”的心态纵容炮仗随处炸响,更不能放任黑炮仗四处流散。公众的自我保护意识也要升级,不能因为放炮助兴而给自己和别人造成不必要的伤害。对于那些既不管自己死活、也不顾他人存亡的制造和燃放超级黑炮仗的人,应该考虑用法律来制裁其疯狂的行为。中国的人口基数庞大,有些小概率事件总会发生,但只要政府和公众都做好了分内之事,烟花爆竹引发安全事故的数量就能降到最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