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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紧限放烟花爆竹不可缺服务

[来源] 重庆商报 [作者]本站编辑[发表时间]2011-3-11 15:18:00

  在烟花爆竹的火光和喧闹中欢度春节是中国人千百年来的习俗。今天是农历正月十五元宵节,今晚,中国很多城市又会出现爆竹声声、烟花飞耀的火树银花不夜天盛景。

  但在北京,市民燃放烟花爆竹的激情却已受限。元宵节前的2月14日,北京市政府发布通告,在原有基础上新增八类烟花爆竹禁放区,基本涵盖了全市主要公共区域,并首次将居民区纳入禁放范围。这也是“禁改限”以来北京首次缩小燃放范围。

  无独有偶,辽宁省也从13日起禁止在14类场所和区域燃放烟花爆竹。

  稍微关注新闻的读者估计还记得,兔年钟声刚刚敲过,被称为沈阳第一高的东北首座五星级酒店皇朝万鑫国际大厦就因燃放烟花发生严重火灾,投资30亿的三座大楼,有两座被烧得面目全非。辽宁收紧燃放烟花爆竹的限制,与此次大火不无直接关系,北京收紧限制也难说没有受到此次大火影响。

  实际上,春节期间,与烟花爆竹有关的负面新闻增多:引发比往年更多的火灾、炸伤甚至炸死人、污染空气、扰民,一时间,烟花爆竹再成众矢之的,民间禁放的呼声再起,甚至一些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也在地方两会上呼吁再次禁放。

  春节本是万家团圆的喜庆日子,烟花爆竹引发火灾或伤人,确实令人悲伤,与春节欢欢喜喜的气氛格格不入。于是,关于禁放的论调,“禁改限”之后就没有停歇过。

  在此呼声下,北京、辽宁突然推出扩大禁放区而非全部禁止的新政,就分外引人关注,虽然这未必就是禁放呼声起了多大作用。

  从两地新政来看,新增禁放区多为重要单位、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设有外墙外保温材料的建(构)筑物、空间狭小的居民小区等重大火灾隐患地,在这些地方禁放,就可尽量消弭火患,保证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是对当初“禁改限”政策的修正,可视为一种爱民之举。

  但问题是,这种扩大禁放区的新政,怎么看都有当初一刀切地全盘禁放的影子:都只要求禁放、只强调管理,实现“一禁解千忧”保安全的目的,而忽略了禁放后引导市民到哪里燃放烟花爆竹等的服务。

  烟花爆竹是千年传统中不可或缺的年味元素。当初各地一纸禁放令初衷也是爱民,但因缺乏必要的人情味,更无后续服务跟上,禁令不仅未得到民间认同,未被真正执行,反而让管理者背负了切断民俗传统、造成西风东渐下传统节日式微的骂名。

  而今再增禁放区的举动,不过是在尊重民俗和确保安全之间找到了新的平衡,如无后续服务跟上,会不会重蹈当初禁放的覆辙,还未为可知。

  毕竟,经过多年发展,春节放烟花爆竹已不仅能传承民俗,也是公众狂欢、娱乐的一种方式。管理者还应尝试以更适当的服务,在现代管理与保卫安全间找出平衡,引导公众发泄已经习惯了的燃放烟花爆竹热情和过节激情。

  或许,澳门的经验可以借鉴。澳门禁放但服务很好,如指定燃放区,不单把爆竹和烟花燃放分开,还分成成人区及孩童区,设置栏杆、网等安全设施。这样既尊重了民俗、民意,保证了春节欢乐祥和气氛,也保证了安全。

  建设服务型政府的口号喊了很多年,但一些基层政府和官员的服务意识却远未建立。以北京作为首都的标杆作用,收紧限放政策的新政完全可能在其他地方推广,但推广的不应只有管理而无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