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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校园周边设儿童保护区

[来源] 浙江在线·教育频道 [作者] 本站编辑 [发表时间]2010-6-18 14:07:00

  在校园出入口半径300米以内道路区域,交通违章行为将受到双倍处罚。 

  韩国的校园安全保障措施很多,主要包括交通安全、食品环境安全、人身财产安全的保障措施,预防和补偿安全事故的相关措施以及安全教育。

  在韩国,幼儿园、小学和特殊学校等校园主要出入口半径300米以内的道路区域是政府划定的“儿童保护区域”。据韩国《朝鲜日报》5月11日报道,韩国行政安全部已与教育科学技术部、警署、市民团体联合制定《强化儿童保护区域交通安全的对策》,提交国务会议。韩国将在幼儿园和学校周围集中安排警力,大力整治违章行驶、违章停车以及超速行驶等行为,保障儿童的交通安全。今后,在保护区域内违反交通法规将受到双倍处罚。目前,已有62%的学校周边设置了儿童保护区域,到今年7月底将增加至93%。

  韩国《学校保健法》规定,为保障学校的健康、卫生及良好的学习环境,教育部门应设置“学校环境卫生净化区域”。韩国蔚山市从今年3月11日开始,对学校周边的小卖部、自动贩卖机、现场制作业者等进行大规模检查。为了防止周边的小卖部、小吃部向儿童销售不卫生食品和劣质产品,规定学校周边200米以内为“儿童食品安全保护区域”。

  在韩国,学校安全事故是“国家责任”,也是国家和地方自治团体的财政预算依据。这是2007年韩国颁布的《关于学校安全事故预防及补偿的法律》作出的规定。该法通过把学校安全事故的预防和补偿列为公共保险范围,建构实质上的学校安全网络。补偿范围不仅包括学校内的安全事故,也包括上学和放学途中发生的事故和饮食安全事故等。

  有关学校安全赔偿事务由“学校安全控制会”负责。“学校安全控制会”属于社会团体,由韩国教育科学技术部部长指定设立,下设理事会来管理专业委员会、补偿再审查委员会和事务局,专门从事接受、处理学校宿舍安全、青少年活动安全、学校安全赔偿等相关事务。据统计,2007年韩国“学校安全控制会”接受、处理的安全事件为41114件,共赔偿170亿韩元。

  安全教育也写入了韩国的相关法律。例如,《学校保健法》第十二条规定,“校长为了预防学生发生安全事故,要定期检查和改善校内的装备、设施,并采取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等其他必要措施”。《儿童福祉法》第九条第三项规定,“儿童福利机构、婴幼儿保育机构、幼儿园、小学、中学、大学的校长,要依据《总统令》,进行有关交通安全、药物误(滥)用、灾难预防等安全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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